本報咸陽訊(記者陳雷柱)購買的商品房實際面積比合同約定面積少了幾平方米,開發商與業主們簽訂補充協議承諾退款後,卻搬離了咸陽。本報昨日報道此事後,開發商於昨日上午赴咸陽,向業主承諾在7月15日前退還256戶業主補償款,共計130餘萬元。
  昨日一大早,湖濱佳園小區業主雷先生和鄰居們便聽說開發商從西安趕到咸陽的消息。雷先生說,開發商在小區內召開業主大會,“在會上說了補償款未兌現的原因和搬家的原因,最後承諾在7月15日前給大家把補償款還清。”
  該小區開發建設方陝西核地源實業有限公司聯繫本報稱,正在積極協調處理補償款一事。該公司一名負責人介紹,房屋實際面積出現誤差實際操作中很難避免,按規定應該給業主相應賠償,“湖濱佳園小區的房產證在今年1月才辦下來,每位業主的具體賠償金額也是這個時候才最終確定。但因為牽扯到許多手續,涉及的業主數量又比較多,1月開始一直在重點解決這件事。已向業主講明原因,並承諾在7月15日前還清256戶業主的補償款,共計130餘萬元。”
  對於搬家一事,該負責人表示,公司在咸陽的項目基本結束,又有新的項目需要動工所以才搬去了西安,但小區物業系該公司自己註冊的公司,溝通起來比較方便,不會影響後期賠償。  (原標題:開發商承諾7月15日前把錢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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